各学院:
根据学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院教字[2017]3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请各学院组织本院的本科生进行2020年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申请
1.学生应仔细阅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附件一),结合自身情况,向学院教学秘书提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二)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统计表》(附件三),将相关文件(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本院教学秘书。
2. 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学术申请学分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发表论文的封皮+目录+原文、创新创业项目结项公告+本项目成员信息表等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将不予置换。
3. 集体项目的学分分配。申报学分种类属于团体获奖或者团体项目的,按贡献分配各人学分,写明指导教师和全体成员的信息及联系方式。
4.学生获得2017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所列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已集中置换过学分的证书除外),每个职业资格证书按2学分进行置换。
5.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获得成果统计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届毕业生获取成果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届毕业生在2021年5月01日至毕业资格审核前取得的成果可单独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审
学院收到学生提交的相关表格及纸质证明材料后,应注意审核校对有无虚报、重复申请、漏报的情况。审核后,请教学副院长在申请表的“学院或指导教师初审意见”处签字,由教学秘书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统计表》(附件三),加盖学院章后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材料(按序号排列)发送至邮箱:18911210592@163.com(邮件名称:XX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7:30。纸质材料在评审结果公示后由各学院领回。
三.、学校审核:
学校将在2021年5月14日前对各学院申报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复核,之后将评审结果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学生成绩总表中登记。
教务处联系人:赵老师
电子邮箱:18911210592@163.com;
联系电话:010-88561989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