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评奖暂行办法》(院教字[2010]6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于近期开展第六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一)教育教学类。在新文科建设、六卓越一拔尖、专业建设、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课程思政、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教材等方面的成果。
(二)教育管理类。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保证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教学成果一般需经过两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一定的成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4月1日。
(二)申报教学成果的项目,以2018年以来各级各类已结项的教学项目为主;非教学立项项目,但在2018年以来教学或管理中有一定研究基础,经过实践取得明显效果的教学成果也可以申报;已参加过历届评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三)教学成果可以由个人单独完成,也可以由多人或多个单位集体完成。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要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重要贡献。
(四)鼓励跨专业、跨学院(部、中心)申报。两个(含)以上部门或个人完成的成果,须由成果第一负责人所在部门申请。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是在成果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
三、奖项设置与评奖标准
视申报情况进行分类评奖,奖项设置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四、评奖程序
(一)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办法,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本单位1至3项教学成果参加校级评审。推荐项目超过1项需自行评审并排序。
(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获奖成果。
(三)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校内公示。
五、填表及申报要求
(一)请于2021年5月7日(周五)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申报汇总表、申报书(附件1、2,报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不提交纸质版。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唯实楼322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lxl@culr.edu.cn。
(二)申报工作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凡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请各部门充分发挥教育教学成果奖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导向作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切实做好本部门教育教学成果总结、凝练工作,认真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本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为我校下一步推荐北京市乃至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打下坚实的基础。
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