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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普通本科生提交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23] 9号)的要求,现启动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1.申请转专业的本科学生须认真阅读各教学院关于相关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及考察方式(附件一),了解本人是否满足拟转入专业的要求

2.申请转专业的本科学生请在2024年4月8前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送交至本人所在学院审批

3.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请于2024410前将同意转出的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北京校区闻道楼101室)

4.教务处于2024年4月11-12汇总各学院提交的转出学生申请表,并审核各专业转专业学生学业情况后,分专业将学生申请材料报送给各接收学院。

5.学院转专业考察工作组请于20244月15日- 430期间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考察工作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拟接收学生名单院级公示工作学生如有异议,需在转入学院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转入学院提出

6.教务审核各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后,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级公示学生如有异议,需在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经主管校长签发相关文件后,由教务处进行学籍变更。

二、注意事项

1.转专业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请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23] 9号)(附件)执行。

2.满足转入学院提出的拟接收专业要求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同级相关专业不满足转入学院提出的拟接收专业要求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降级试读。

3.2023级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生为高考普通类招生,可申请转入非艺术类相关本科专业就读。

4. 符合转入学院提出的拟接收专业要求条件的转专业学生将于大二上学期进入新专业就读,申请转专业降级试读的学生将在新专业就读大一。

5.2023级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联系方式

1.各教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咨询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01088561913

工会学院

老师

01088561076

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

学院

老师

01088562041

法学院

冯老师

01088561927

劳动经济

英老师

01088561949

公共管理学院

汪老师

01088561651

安全工程学院

刘老师

01088562059

社会工作学院

老师

01088561749

文化传播学院

老师

01088561933

劳动教育学院

唐老师

01088561502

酒店管理学院

白老师

01088561033

计算机学院

老师

01088561687










2.如有其他相关问题,学生可联系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科宋老师,咨询电话:010-88561873;学业指导中心老师,咨询电话:010-88562915

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