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23]9号)的要求,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已陆续完成对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的考察、审核等相关工作,并将拟准予转专业学生名单的公示方式、地点及时间报送至教务处。
现公布如下:
(注:由于各学院公示时间不同,此通知后续会不断更新 )
学生如有异议,需在转入学院公示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申请转入学院提出,各转入学院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相关学生。
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科 电话:010-88561873。
教 务 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