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劳 动 关 系 学 院 文 件
校学字〔2019〕30号
关于印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院、部、处:
为进一步落实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治站位,确保做好2020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努力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望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意见》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19年12月11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印发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0届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指导意见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规定,以及目前面临的就业形势和我校毕业生现状,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制定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意见。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
(一)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
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任成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措施。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二)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密切配合
全校上下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文件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学校的办学声誉和长远发展,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我们的神圣职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全校各个部门和各学院的共同努力和参与,需要全校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落实各级责任,明确任务指标
(一)落实责任制
学校实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二级管理体制。
1、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政策咨询等工作。
2、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各学院院长为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为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与所在学院的专业招生挂钩,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评优、经费划拨和使用的重要指标。
4、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就业政策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职尽责,精心做好就业指导服务,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5、各学院要在“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平台及资源管理系统”维护好毕业生个人信息、生源信息和就业信息,注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的保护,并对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明确目标任务
1、学校2020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为“一个稳定、两个提高”,即学校本专科一次就业率稳定在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水平,在保持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
2、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激励机制,按照学校就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细则规定,对完成就业工作任务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
三、端正就业观念,树立成才意识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就业观、价值观、成才观和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观。
1、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形势和新政策。
2、弘扬爱国精神,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与个人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为人民服务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关系。
3、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和各类讲座、创业沙龙,帮助毕业生调整合理的就业期望值,培养毕业生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引导毕业生参与社会竞争,减少求职择业的盲目性。
4、积极鼓励毕业生参与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和建设,激励毕业生到基层、生源地和中小微企业工作。
5、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创新创业的精神和意识,扶持有条件的毕业生自主创业。
6、着力帮扶特殊群体,关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生源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群体就业,努力使每一名学生都实现稳定就业。
四、聚焦重点工作,精准服务施策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2019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验,分析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全力以赴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及早启动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程序,各相关单位应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2、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和各学院要把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到基层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到中西部、基层就业毕业生的联系,关注他们的成长。
3、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与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力争建立一批有专业特色的实习就业基地,主动走出校园,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4、各学院要分层次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组织毕业生开展就业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对毕业生进行行业发展动态和专业就业走向指导。
5、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督导。加强对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高课程水平,真正发挥实效。
6、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教务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应为毕业生通过互联网联系就业单位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和服务,鼓励毕业生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参加各类网上双选活动。
7、加强劳动教育,广泛传播劳动精神、劳动观念,用“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价值观引领毕业生思想行为。
8、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搭建学生创业实训平台。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和增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9、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费的投入,按规定拨付就业专项经费,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继续做好就业工作人员和创业师资的业务培训,努力开辟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活动场所。
10、加强与全国各地、各级工会系统联系,发挥系统优势,帮助毕业生拓展系统内就业渠道,落实就业岗位。
11、按照大学生入伍“一年两征”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兵役机关,持续推动大学生征兵工作高质量发展。
12、实行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全面、准确地了解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反馈、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情况,编制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13、依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北京市有关政策,继续做好毕业生户档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