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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时间:2025-06-18 作者: 出处:

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简称“黑龙江公司”)于2015年12月在哈尔滨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在黑龙江省的区域牵头单位,是国家电投以省为实体,深入推进龙江战略的重要载体,肩负国家电投在龙江区域统筹协调与发展的使命。

黑龙江公司在运装机容量256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91.2万千瓦,清洁供暖面积225万平方米。分布于黑、吉、辽及浙江四地,全部为清洁能源,是黑龙江省最大光伏运营商。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外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

现面向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外,集团系统内优先考虑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序号

单位

需求部门

需求岗位

招聘人数

工作地点

1

黑龙江公司本部

财务资本部

预算管理

1

哈尔滨

2

生产建设部(创新与数智化部)

副主任

1

3

电气管理

1

4

风机管理

1

5

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法人治理部)

法人治理管理

1

6

黑龙江新能源公司

生产技术部

电气一次管理

1

哈尔滨及往来各项目现场(每月现场工作时间≥15天)

7

电气二次管理

1

8

风机管理

1

9

通讯管理

1

10

哈尔滨维检中心

电气一次管理

1

合计

10


注:岗位职级根据招聘结果确定。

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维护股东、企业和职工权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够提出解决工作问题的专业建议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服务执行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勤勉尽责,任事担当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性格开朗,善于交流

6.能够扎实践行国家电投绿色、创新、融合,真信、真干、真成”核心价值观和干部员工行为公约

7.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现岗位工作时间均按整年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25430

资格禁入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年内曾与招聘企业有直接商业交往,或持有商业往来密切、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的。

4.《公司法》第178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等。

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公司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附件1)

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答辩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6月20日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1.简历投递:按照底部联系邮箱进行投递。

2.投递内容:《招聘报名表》附件2word电子版+PDF签字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

上述内容统一保存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应聘岗位+姓名)

3.根据公司有关要求,应聘者应根据附件3《近亲属关系图》,申报是否有《近亲属关系图》中四类关系近亲属在公司内从业情况,如应聘员工存在近亲属在公司内从业情况,需报送附件4《干部亲属在黑龙江公司内从业情况报告表》。

4.邮件名称:应聘部门或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姓名。

八、资格审查及录用流程

(一)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个人条件,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面试答辩

结合考试成绩及应聘者自然情况确定面试答辩人选,具体面试答辩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面试分数80分及以上进入考察人选范围,80分以下不予考虑

(三)背景调查

根据应聘岗位需要,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将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背景调查、档案核查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后报送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备案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录用

拟录用人选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试用期规定

聘用人员录用后,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出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试用不合格的,结合其本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薪酬待遇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提供餐补,不承诺提供宿舍,需自行解决食宿,探亲费用自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电投黑龙江公司相应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十、其他说明

(一)应聘材料须真实可靠,需本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实、造假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调动(离职)手续由本人办理。

(三)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住宿、配偶工作等问题。

(四)在没有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五)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51868919

报名邮箱:liutaiqun@spic.com.cn


附件:
附件1: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公司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docx
附件2: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近亲属关系图.docx
附件4:干部亲属在黑龙江公司内从业情况报告表.docx

来源: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公司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