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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园申请开始

时间:2017-11-25 作者: 出处:

 

一、创业团队入园条件

       (一) 入园企业(或团队)须是由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或20162017届毕业生作为工商注册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创业团队")。

     (二)创业项目应符合北京市"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定位和产业引导政策。

  (三)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四)创业项目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有引领推动作用。

  (五)创业项目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应在北京市辖区内。

  (六)创业团队承诺遵守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入园程序

(一)申请

  1.获评市教委2017年度"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的创业项目通过网上系统直接填写入园申请。

  2.其他创业团队按以下程序申请

  (1)创业企业法人(或团队负责人)填写入园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三份,到所在(或所毕业)学校大学生创业负责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将入园申请表交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21室(海淀区增光路45号),同时发送申请表电子版至bjbyscy@126.com

  3.申请截止日期:20171124日。

  (二)评审

  1.2017年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一等奖团队、国家级创业大赛获奖团队,以评选获奖及得分作为评审依据,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评审。

  2.其他团队,由意向申请园区进行评审,评审方式由各园区确定。

  (三)公示

  经园区评审确定的入园创业项目,将在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bjbys.net.cn)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疑义的,进入签约程序;公示有疑义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退回入园申请,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园条件的进入签约程序。

  (四)签约

  公示后符合入园条件的创业项目,由法人(或项目负责人)与园区签署入园协议,办理物业交接和入园手续。

三、入园有关说明

       (一) 各园区办公工位包括独立办公区与开放办公区,其分配方式由各园区根据团队评审得分、团队人员数量、是否完成工商注册等因素进行分配。

  (二)创业团队入驻园区孵化时间原则上为12年。

  (三)创业团队要根据各园区要求缴纳适量押金,待办理退园手续时退还。

  (四)对于违反园区管理规定、占用工位但使用率不高的创业团队,园区依据管理规定有权解除入园协议。

 四、工作要求

      () 创业团队入园工作是市教委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二)各高校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团队申请入园,认真审核,严格推荐。

  (三)推荐工作应该遵循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五、联系人

  苏老师:(01088562688-823

  郭老师:(01088560580

  下载《2017年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团队入园申请表》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