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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已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如何处理

时间:2017-04-24 作者: 出处:

已就业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升学毕业生,出国留学毕业生,不同情况下的户口档案如何处理,小编一一告诉你!

本期,为你带来的是:已就业毕业生,你的户口、档案应该这样处理。

户口如何迁移?

  由学校保卫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毕业生就业方案(或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毕业生报到地址办理户口迁移证。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污损,更不能丢失,如有错漏须由发证机关更改,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后,要及时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有的单位是由单位统一办理)。

档案如何办理?

  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两周内,经机要局或邮政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关键词

就业报到证:

是由教育部印制,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证件。报到证一式两份,分别称为: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就业通知书则放入档案内封存。

户口迁移证:

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你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的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遇到以下问题如何处理?

签约单位没有人事权

  签约单位若没有人事权,一般会将档案投递单位委托的人才机构接收。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其档案投寄到毕业生生源地所属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灵活就业毕业生

  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须上交灵活就业相关材料,填写《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选择去向表》交到学院(系),签订劳动合同的附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开具用人证明的附单位证明,自由职业的附个人声明,自主创业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声明,其他灵活就业形式的附个人声明,由学院(系)审核后统一交至学校就业工作部门。

  灵活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办理到户籍所在区县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就业手续。

  灵活就业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就业工作的归口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接收毕业生回原籍的有关事宜。

  灵活就业毕业生办理了回生源地的就业手续,如在毕业后2年之内找到工作,可办理改派手续。

  (一)新落实单位在生源所在地省(市)内,由本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二)落实单位在生源所在省(市)之外,毕业生持报到证、档案、三方协议或接收函到学校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特别注意

档案对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不能够随意丢弃不管,一定要妥善处理档案关系。档案的转寄时间和转寄地点可与其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查询。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档案不可由个人携带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