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4-02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习近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教育部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高校科技奖)提名工作。

为做好我校提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2212号)的要求,我校拟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学校学术委员会遴选提名名单、向全校公示名单的方式进行。现就教师个人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要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申报程序

  1.提名书(申报书)填写

提名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申报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202252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

(1)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2)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

(3)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culr.edu.cn

三.提名公示

我校提名的项目由科研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均须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参与单位的公示应与我校公示时间基本同步,公示无异议需出具公示函交予学校备档。

如参与其他单位项目,请于2022年5月6日前公示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culr.edu.cn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62976、88561728

邮箱:kyc@culr.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手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处

202242

附件:《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附件3: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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