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转发《关于征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优秀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0-06-23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关于征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优秀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北京市法学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优秀论文活动已经开始,现将通知转发如下,请有意提交论文的教师密切注意该通知,按通知有关要求进行投稿。
      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论文电子版提交。
 
联 系 人: 王凤兰   钱  程
联系电话:67693660
电子邮箱:LDBZ2006@163.com   AL318@sohu.com
 
科研处
2010.6.23
 
 
 
关于征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优秀论文的通知
 
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
      2009年11月,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组部等四部委〈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对全市2010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其中,赋予了市法学会四项任务:一是结合首都法学实践深入调研,努力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二是切实加强理论研究阵地建设,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占领法学理论阵地;三是资助出版、组织发行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论文和著作;四是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讲活动。
      为落实好“四项任务”,市法学会研究决定,在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征文活动。根据征文情况,择优出版论文集,并通过专报、信息等形式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推动成果转化。现将征集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论文题材。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组织开展法学会研究。论文要有侧重点,重点突出,观点鲜明,富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性。
2、论文篇幅。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
3、论文数量。每个研究会、社团法学会至少完成1篇论文。
4、交稿时间。于2010年9月25日前交稿,并提交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
 
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
201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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