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9-12-27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20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待项目获批准后再行提交。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提供本人“姓名+邮箱+身份证号码”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我校申报时间

2020年度项目在线申报时间自2020年3月1日零时开始2020年3月18日16时截止。联系电话:88561726,逾期不予受理。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联系电话:62317474(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指南》拟于2020年1月初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科研处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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