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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自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质量办全体工作人员:

 

根据教育部有关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评建工作“早调研、早计划、早实施、早整改”的要求,教务处、质量办决定于近期开展审核评估自评自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先自评自查,后请审核评估专家做专题指导。

 

二、时间安排

(一)410日—428日,自评自查;

(二)5月上旬或中旬,邀请专家做专题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总体把握。认真阅读《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考察重点及释义一览表》(附件1),总体把握审核评估范围的整体框架、逻辑思路,准确理解审核评估范围涉及的61个审核项目、24个审核要素、64个审核要点的内涵。

(二)重点关注。对照“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反思和总结审核要点(需本部门重点关注的)现存问题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认真填写《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自查一览表》(附件2)。审核要点前标“■”的需教务处重点关注,标“●”的需质量办重点关注,标“※”的虽非重点关注内容,但也要关注和了解。考虑到教学建设与质量管理的不可分性,建议两个部门工作人员要关注和了解对方部门关注的内容。

(三)分工合作。两个部门可先根据各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做一分工,在各科室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部门负责人可通过交流会、个别交谈等方式完成部门相关工作任务的汇总。

(四)按时完成。两个部门工作人员要处理好自评自查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安排,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的截止时间为428日。

 

附件:

1.《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考察重点及释义一览表》

2.《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自查一览表》

 

教务处、质量办

201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