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扫除学习主体、学习内容两方面的“盲区”,推动党纪学习入心见行,5月31日下午,我院党总支在综合楼625室举办了“书记讲党纪”第三期活动,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彭帅以党课形式领学新修订《条例》。学院全体党员教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党课紧紧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选取四条新增、修改的重点条文进行详细解读。结合《条例》中不予党纪处分、不追究党纪责任的规定,讲解了如何区分“为公”与“为私”、“无心”与“有意”,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提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立足教师的职业特点和工作环境,列举政治骗子常见的手法、表现及其对党员干部和国家的危害,告诫党员干部提升政治敏感度、辨别力、坚定性;指出教师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贯彻落实条例应注意的事项;从党员干部在纪律审查中的作证义务,延伸明确了党员教师在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党员培养和发展评议等的权利行使和责任担当。

彭帅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意图,提高认识、聚焦重点、优化方法、严明纪律,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主动扫除个人的学习“盲区”,把党纪学习与日常业务相结合,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