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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号)文件精神,将开展2013级、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2013-2014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奖学金类别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优秀入学奖学金。

二、评定组织

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李德齐、刘玉方、李桃、乔健、杨冬梅、彭恒军、王淑芬、刘树元、吴群英。

由研究生处根据国家颁发的奖学金管理文件精神及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管办法,开展本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三、评定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相关管理文件精神及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发挥奖学金评定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积极性。

2.评定过程和评定结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各项奖学金分配名额                   

各项奖学金的分配名额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名;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4名(两专业方向各50%比例分配);

3.研究生优秀入学奖学金2名(2014级两专业方向各一名)。

五、各项奖学金评定对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中的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对象为2013年入学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对象包括2013年入学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研究生优秀入学奖学金评定对象为2014年入学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奖学金评定对象须符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的基本条件。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为了全面、科学地评价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保证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过程和评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排名顺序确定,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详见附件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奖学金评选程序如下:

1.学生个人先向研究生处提出参评申请,同时提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自评分数统计表》。

2. 由研究生处对提出参评申请的名单进行奖学金参评资格审查,统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并将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公示3个工作日,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分数进行综合评定和推荐,提出入选名单,上报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

3.经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并投票表决后(须小组内2/3以上成员通过),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校领导审批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一般于每年10月-11月组织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定工作。

七、表彰与奖励

学校对获奖研究生予以表彰,将获得奖学金情况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并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八、奖学金发放与监督

1.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研究生奖学金按奖励标准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2.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必须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和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凡属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研究生奖学金者,一经发现即追缴所获得的奖学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研究生处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