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担任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是重要的校内实践活动,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校研字【2016】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助管”岗位每学期申报一次,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部门或少数缺编部门根据工作可申报“助管”名额。
二、津贴标准
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500元/月,每月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
三、申报条件
(一) 学校MPA研究生;
(二)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及政治素养,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 考试无不及格,已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
(四) 征得导师同意,不影响正常学习和科研工作;
(五) 身体健康,学有余力,能胜任工作要求;
(六) 符合申报岗位相关要求。
四、工作安排
(一) 3月15日,根据用人部门需求公布“助管”岗位。
(二) 3月17日,应聘研究生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1)。
(三)3月20日,“助管”岗位选聘,选聘结果在研究生处备案, 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四)3月22日前,用人部门与研究生签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助管”工作岗位协议》(附件2),并进行岗前培训。
(五)6月30日前,研究生向用人部门提交书面总结,用人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向研究生处提交本学期工作考核表。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