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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级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系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全体2016级硕士研究生:

为保障2016级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校研字[2016]8号),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流程安排,现就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予预答辩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

2.修完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所规定的学分,即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论文中期检查者。

二、预答辩时间

各培养系院须在1012之前进行论文预答辩工作,并在928日之前将实施方案报研究生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预答辩专家名单等)。各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或者分批次举行。

三、预答辩委员会组成

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组成,其中1人担任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其余为委员。成员中应有不少于1/3外单位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参加,导师不参加自己指导研究生的论文预答辩委员会。另设预答辩秘书1人,预答辩记录人员1人。

四、预答辩流程

1.秘书宣读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

2.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3.秘书介绍申请参加预答辩研究生的审核情况及导师指导评语;

4.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准备PPT);

5.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研究生回答问题;

6.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主要议程为:

1)评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

2)讨论是否通过预答辩,进行投票表决;

3)提出修改意见并决定是否需要延期毕业。

、预答辩相关要求

1.请各培养系院合理安排预答辩时间,严格组织预答辩工作。导师必须出席自己研究生的预答辩,听取专家意见,及时指导研究生修改论文。

2.各培养系院应对学位论文质量要严格把关。无法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需申请延期毕业,并将名单报研究生处。

3.预答辩相关材料包括:预答辩专家委员会名单、预答辩流程安排、导师对论文的指导评语及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预答辩记录(签字)、预答辩结果表决票等。

 

研究生处

201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