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提示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6-21
学校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2024年开学以来,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火灾事故多发频发,学校火灾总数与2023年基本持平,死亡人数上升300%,尤其是河北保定市、湖北咸宁市先后各发生1起亡2人的学校火灾,广东、湖南等地大学宿舍接连发生涉险火灾事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南大学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旧址大礼堂发生火灾,引起社会大众广泛关注。5月以来,平均每天发生约5起学校火灾事故,整体形势不容乐观。从3月以来火灾情况看,电气火灾为学校火灾主要原因,占到学校整体火灾近一半,大学、中学尤为突出;用火不慎、使用蚊香不当、违规动火也是这一时期火灾高发的原因之一,占学校火灾起数的30%。
请学校各部门尤其是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的管理,严密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现将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迅速开展隐患自查。各部门要紧盯责任落实,按照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自查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管理、巡查检查、教育培训、值班值守等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二、要紧盯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实验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要部位,开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安全检测。
三、自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严禁占用生命通道。
四、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严格按规范进行。
五、宿舍和教学楼门窗等设置铁栅栏按规定时限拆除。
六、电动自行车严禁违规停放、楼内充电。
七、公寓、办公场所严禁使用可燃式蚊香。
八、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违规电器。尤其要注意,在离开宿舍或教室时,即时关闭电源,确保电器设备不处于通电状态。
九、校内施工动火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批报备。动火现场动火人需持证上岗,落实好安全防护。
十、有夜间值班的岗位加强夜间值班值守巡查。
消防安全无小事,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