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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北京市2026年成人高校招生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所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教育部院校代码:12453。

第三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26年只招收劳模本科班,学习形式均为非脱产,层次分别是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

第四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10-88562520。

第五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劳模学院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成人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成人招生重大事宜。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学院(工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招生计划编制、宣传咨询、报名资格审核、录取及新生复查等工作。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第六条 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

第七条 考生须具备《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劳动模范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第八条 考生应自觉遵守各项招生考试纪律,诚信报考。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九条 考生须统一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劳动模范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采集,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审核。专升本考生学历信息须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未通过者须签订承诺书,入学时补交学历认证报告。

第十条 高起本、专升本为单考单招考试,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等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习期限、办学地点《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劳动模范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2026年,我校招收劳模本科班共设以下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起本)、社会工作专业(专升本)、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升本)、工商管理专业(专升本)。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调剂录取的考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四条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3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后录取至同层次其他专业。

第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由学校劳模学院(工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快递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本人。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学费

第十六条 在校学习形式为非脱产,非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第十七条 学费及补助标准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北京市有关部门当年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采用非脱产学习形式,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集中面授相结合,面授教学地点一般安排在校本部。


第六章   新生复查与学籍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重点核验专升本前置学历真实性与有效性。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信网可查;未按规定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毕业与学位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备案并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其中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第八章   风险警示

第二十二条 本校招生信息唯一官方发布渠道为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所有招生信息以官方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报名、培训、录取等事宜,警惕各类虚假承诺与非官方收费,切勿向个人账户转账汇款。

第二十四条 发现以本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生诈骗、违规收费等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招生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8

 咨询电话(传真):010-88562332、88561987

 监督电话:010-88562520

 学院网址:http://news.culr.edu.cn/pxzx/

 E-mail:cjy@culr.edu.cn

 微信公众号:ciircjy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2026年成人高校招生最新规定执行,由劳模学院(工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