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全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勤工助学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勤工助学协会是学院学生处直接领导下专门负责在校贫困生工作的协会。
第三条 文化核心: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勤工助学的文化核心为“爱心文化”与“自强文化”。
第四条 服务对象 :勤工助学协会的服务对象是包括贫困生在内的广大在校大学生。
第五条 工作原则:团结,务实,高效,创新
第六条 工作内容:勤工助学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学院学生处助学办公室为贫困生安排解决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落实贫困生助学政策等相关事宜,同时面向社会为大学生找寻符合专业特点,能够发挥大学生优势的实践机会。
第七条 协会宗旨:勤工助学协会的根本宗旨是切实解决好贫困生的实际困难,同时关心他们的成长历程,真诚待人,真心服务,以倡导贫困生自强自立为基本工作思路,积极引导他们走出生活困境,在大学四年的成长过程中树立一种自强自立的精神,完善自己的人格,以一种更成熟健康的姿态去迎接社会的考验。
第八条 协会基本任务:
(1)生活有困难的学生安排固定岗位,解决实际生活问题;
(2)吸收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贫困生进入勤工助学协会;
(3)推荐品学兼优的贫困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4)发展与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
第二章 协会的组织制度
第九条 基本组织制度: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是协会的代表,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职副会长若干名。正副会长从协会部长级成员中选拔并直接向助学办公室负责。
第十条 协会机构设置:会长、会长助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策划部、公益部、外联部、维权部、宣传部。
第十一条 协会成员构成: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会长助理一名,办公室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涿州校区),干事若干人;人力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涿州校区),干事若干人;策划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涿州校区),干事若干人;公益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涿州校区),干事若干人;外联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涿州校区),干事若干人;维权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涿州校区),干事若干人;宣传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涿州校区),干事若干人。
第十二条 协会各部门职责
1、会长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保障各部门协调运转,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及安排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协会日常事务。
2、办公室负责各项常务助学工作,协会各项备案工作以及协会的制度建设。
3、人力资源部负责校内外岗位的分配与管理。
4、策划部负责协会的文化建设,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
5、公益部负责与每位学生息息相关的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同学的利益。
6、外联部负责协会各项对外联络及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
7、维权部负责接受和处理广大同学勤工助学工作的投诉,以及对协会日常活动的各项经费支出和组织过程进行监督。
8、宣传部主要负责勤工助学协会日常的宣传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及学校有关勤工助学的方针政策,加强学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与勤工助学学生的交流和联系,倡导“自立、自尊、自强”的勤工助学精神。
第三章 协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1、协会成员有权提出与协会工作有关的各种创意及方案。
2、协会成员有权对其他部门负责人及成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质疑和批评。
3、 协会成员有权申请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院校规定,树立良好的会员及协会形象。
2、 听从协会安排,认真完成协会所安排的任务。
3、协会会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不得对其他会员抱有歧视的态度。
4、积极配合其他会员,和会内其他部门工作,如有意见向会长反映,不得分散协会组织划分独立部门。
5、协会会员应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活动。
6、协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和集体活动,特殊原因应及时请假并由办公室备案。
7、协会成员应加强自身素质建设,积极维护协会的团结和荣誉。
8、协会成员应爱护协会的各种公共财物,珍惜工作资源。
9、在本协会内,会员如有工作表现不积极,做事情不讲究团队配合,搞个人主义,不认真做事,不肯实干投机取巧者,可由副会长、各部门部长提出批评,仍无改观者,告知会长,并将其列为自动退会处理。
第四章 协会会员的入会与退会
第十四条 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大学本科、专科),不分系别、年级和专业,拥护本协会章程,自愿参加本会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十五条 会员申请报名集中在每学年开学之初,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勤工助学协会统一在涿州校区招收新会员。
入会程序:
a)由本人申请并填交申请表;
b)参加并通过协会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c)合格者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六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勤工助学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