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教育部以及我院贫困生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我院贫困生认定与贫困生资助工作,特制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贫困生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贫困生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学 生 处
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