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全总转发的《财政部关于追加中华全国总工会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建字[2007]344号文件,一次性给予我院临时专项补助1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期为2个月,标准为每生每月7元。
按照以上文件要求,现将补助落实到各系(院),请各系(院)于9月7日前,根据比例将各自的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学生处,2007级新生不参加此次补助,请抓紧落实。
附件1: 追加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各系上报比例 附件2: 各系上报表格格式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学 生 处
200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