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财政追加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

关于调整财政追加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全总转发的《财政部关于追加中华全国总工会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建字[2007]344号,以及《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港作对紧急通知》[2007]19号文件,一次性给予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专项生活补助,补助期为2个月,标准为每生每月7元。补助范围是:2006年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在校生的14%。


      按照以上文件要求,现将补助落实到各系(院),请各系(院)于9月26日前,根据“2006年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在校生的14%”的比例,将各自的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学生处, 2007级新生不参加此次补助,请抓紧落实。


      附件: 各系上报表格格式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学 生 处

200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