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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审定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系(院):
    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贫困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审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定范围:已取得我院学籍的2007级、2008级、2009级学生
    二、审定依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贫困生认定实施细则》、《关于调整学院贫困生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文件见新版《学生手册》142页)
    三、审定时间:2010年9月25日—9月30日
    四、审定工作要求:
    1、各系(院)在审定工作过程中要切实了解各学生的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认真核实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
    2、在审定过程中要重点考虑自然灾害严重地区的受灾家庭学生,详细了解受灾家庭学生的受灾状况,采取适当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3、各系(院)在审定名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主评议作用,结合学生实际表现,考察具体学生的日常生活,在审定过程中要有意识地树立学业上学风好、生活上作风好的总体导向。
    4、为优化资助资源的合理使用,从2010年9月起,贫困补助发放标准和范围均有调整。各系(院)要严格按照10%的比例进行审定,组织入选学生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特困补助申请表》,并将学生名单汇总成《2010-2011学年特困生名单审定结果汇总表》上交至学生处助学办公室。对落选学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心理疏导,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获取学院其他奖助支持。




                               学生处助学办公室
                                 201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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