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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优】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学生各项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2009-2010学年的学生评优工作即将展开,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地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0月11日-15日,进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
    2、10月18日-11月7日,各系(院)进行学生各项评优工作(其中包括:“三好学生”的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先进班级体的评选,奖学金的评定等),并将评选结果公示后上报学生处。
    3、11月1日-7日,学生处对各系(院)评优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后发文表彰。
    二、相关要求
    1、各系(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的要求,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各系(院)在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中,要始终坚持“以学业为主、注重全面发展”的原则和导向,并对参加团委学生会、其他各协会工作的主要干部在素质综合测评中予以适当肯定。
    3、各系(院)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评定,学业成绩和思想行为测评比例修订为8:2,一二三等奖比例不得随意扩大,宁缺毋滥,坚持奖学金评选对良好学风、校风的导向作用。
    4、各系(院)要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文件要求,依照评选比例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认真选拔,真正做到“选出优秀、树好标兵、鼓励先进、带动整体”,推动我院积极向上的校风、学风建设。
    5、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和国家“三金”的评定工作可以一并布置和完成。各项奖励的登记表、申请表可在校园网上下载打印(规格A4),请各系(院)在上报评优结果的同时将各种奖励表格(一式两份)一同上报。
以上是2009-2010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具体安排,请各系(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保证评优工作顺利进行。


                                           学生处
                                       2010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