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1.负责制定待聘人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内部各项管理规定; 2.做好待聘人员的接收、思想教育、签订合同和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3.做好待聘期满人员的处理工作以及待聘人员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有关管理办法的处理工作; 4.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待聘人员试用期的管理工作以及试用期满的考核工作; 5.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组织待聘人员参加再就业技术培训和进行就业指导,并做好待聘人员流动的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