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4]421号)要求,北京市教委2014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9日至26日(每天13:00-22:00,开始时间:9月19日13:00,截止时间:9月26日下午16:00)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www.bjtcc.org.cn)进行报名,注意:报名时一定要进入“非委托授权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报名”这栏报名,进入后选择学校时不要选错,选错就不能修改。
二、需准备和提交的材料(每人共需提交8样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1.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4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一式两份,将思想品德鉴定表与申请表一起用胶水粘贴整齐),本人签字。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个人信息部分按要求填好(要求手写)。
(二)本科为全日制高等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需提供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全部完整的成绩单(在复印件上加盖人事档案存放处公章)。本科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首都师范大学高师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前培训证书)。
(三)学历证明
1.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以本科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身份申请直接认定人员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2.军队院校毕业学历要有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党校学历不能申请认定,但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如是经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能查询到的,可参加认定。
5.除博士学位获得者外,申请人员一律不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在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半年内有效,复印件仅需复印原件的封面、填有个人信息所在页及盖有公章的结论部分所在页,其它化验单据不需复印)。
到以下任意指定医院体检科领取《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并自行进行体检:
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第六医院(东城区)、北京市第二医院(西城区)、普仁医院(崇文区)、宣武区中医医院(宣武区)、北京市朝阳第二医院(朝阳区)、北京市中关村医院(海淀区)、丰台区医院(丰台区)、石景山区医院(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医院(门头沟区)、大兴区人民医院(大兴区)、房山区良山医院(房山区)、潞河医院(通州区)、昌平区医院(昌平区)、顺义区中医医院(顺义区)、怀柔县第一医院(怀柔县)、平谷县医院(平谷县)、密云县医院(密云县)、延庆县医院(延庆县)。
(五)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家语委制发的有效的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蓝黑色外皮,红皮封面的无效)。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一张(背面写好姓名)。
(八)1年内列入教学计划的教学工作量统计及计划表(样表见附件,加盖教务处和人事处公章)
特殊情况:
1.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者只需提供以上一、三、四、六、七、八共六类材料,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只需提供以上一、三、四、六、七、八共六类材料,另需提供博士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和地点
由申报者本人将所有申请材料于2014年9月30日下班前报送至干部人事处219房间,干部人事处初审后,将按照市教委要求进行公示,最后将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人员材料统一交至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审核。
四、下载准考证时间
10月30日起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在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自行下载准考证。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11月8日至9日,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且申请学科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需参加全市统一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六、测试成绩查询时间
11月14日在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查询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七、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由干部人事处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八、咨询电话
学院干部人事处:88561817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82089117
九、特别提示
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专业类别”一项,填写“师范教育类”;“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情况”填写“符合其他特许条款”。
附件:1年内列入教学计划的教学工作量统计及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