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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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8期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1 发布者:

    2014年新进教师和尚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教师请注意,按照教育部教人司[1998]34号文件要求,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将于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举办第68期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被聘教师岗位的教师,必须先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第68期岗前培训班将于2014年9月开课,请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于2014年9月4日至9月19日登陆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http://gaoshi.cnu.edu.cn)或北京高校教师网(http://www.bjteaching.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同时上传学员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正规照相馆拍摄,分辨率240×300dpi,大小不超过50k,用于制作合格证,切忌生活照,大头贴,手机照等非证件照)。并将所需材料及费用(教材费138元)于2014年9月22日(周一)下班前交干部人事处219房间。具体要求请登陆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查阅。
    二、被聘教师岗位的教师,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请没有普通话水平证书的教师尽快安排测试。具体事项请登陆北京市语言文字网(http://www.beijing-language.gov.cn)查询(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免考普通话)。
    三、教师岗前培训的培训、考务、证书费用共计435元由学院承担,教材费138元由个人承担;如该次未通过,再考的各项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后,请登陆北京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了解申报程序,并根据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另行通知<一般为每年的4月份和9月份>,请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老师务必关注学院网站)。
    五、被聘教师岗位的教师,需在来院一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附件:1.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免修办理方法(暂行)
           2. 各门课程教学安排及课时
         
3. 第68期岗前培训班集体报名需个人提交的材料及费用(学员用)
                                    
干部人事处
                                 2014年7月1日


相关附件: 第68期岗前培训班集体报名需个人提交的材料及费用(学员用)
各门课程教学安排及课时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免修办理方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