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青年英才计划”的老师:
接到北京市教委通知,“青年英才计划”2013年的项目经费已于12月25日下拨到学院财务,根据《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13年的项目经费须在2013年11月4日后到2014年4月底前使用完成(到财务报销发票的开票时间必须在此时间范围内),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现就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1、项目经费的使用原则上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表的内容使用,由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刚刚出台,其中对于项目支出的范围和额度均详细列明了要求,部分老师之前报给我处的项目预算表和设备购置表与经费管理办法有冲突,故各位老师需按照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重新制定2013年度项目预算表和设备购置表(不能购置通用类设备),并于2014年1月3日前将纸质版(本人签名)报给我处,电子版发至ciir_rsc@163.com;
2、按照北京市教委的要求,学院的青年英才计划项目是作为一个整体项目上报的,项目负责人为干部人事处负责人,所以在财务进行经费报销时须有干部人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方可报销。经与财务处沟通,项目报销自2014年2月28日开始;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支出范围和额度的规定:
出版费标准:每本专著支出费用不得超过5万元(含);期刊发表费标准:国内一般期刊论文发表费每篇不超过1000元(含),全国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费每篇不超过3000元(含),国外期刊论文发表费每篇不超过5000元(含);
测试化验加工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即0.75万元;差旅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即1万元;劳务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8%,即0.4万元;专家咨询和成果鉴定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即0.75万元。
4、“青年英才计划”项目实施形成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和数据库等,均须中英文标注“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Beijing Higher Education Young Elite Teacher Project)”;
5、按照北京市教委《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各位老师每年都需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请各位老师在2014年3月底前将2013年度项目总结报至干部人事处,我处汇总后将上报北京市教委。
附件: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