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七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暨遴选推荐第六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高函)[2011]167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
对于近年来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符合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的前六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可直接申报第六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参加北京地区推荐评选(不占学校市级申报限额,每校限报1人)。
二、评选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评审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二)本科院校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三)其它条件请参照《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附件1)和《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附件2)。
三、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本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共170人,拟表彰的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100名左右。根据北京市教委第七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我院推荐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为2名。
四、候选人推荐办法及时间安排
1、自荐申请。各教学单位教授可依据《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中评选项目自荐,请于
2、从所有自荐教授中遴选出2名候选人。
3、学院党委审议通过。
4、推荐候选人经公示后,由干部人事处、教务处负责组织材料上报北京市教委。
五、几点要求
1、推荐“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工作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
2、本届教学名师奖推荐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达标、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教师。
附:
1.《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2.《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干部人事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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