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入院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欢迎2008年新进院各位老师来我院工作。按照教育部教人司[1998]34号文件要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是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现将2008年被聘教师岗位的教师岗前培训有关内容通知如下,请本年度新进院及近年新进院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按时参加。
一、被聘教师岗位的教师,必须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第56期岗前培训班将于2008年10-12月开课,本次报名为集体报名。请各位参训教师按照报名要求将所需材料及费用(教材费138元)于9月12日(本周五)前交干部人事处221房间。具体要求请登陆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
http://gaoshi.cnu.edu.cn)查阅。
三、教师岗前培训的培训、考务、证书费用共计435元由学院承担,教材费138元由个人承担;如该次未通过,再考的费用需个人承担。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用待测试通过后,将发票交至干部人事处,经登记签字后报销。
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后,请登陆北京市教委网站(
http://www.bjedu.gov.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了解申报程序,并根据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将相关材料报干部人事处备案,并进个人档案。
五、被聘教师岗位的教师,需在来院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干部人事处师资科
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