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07-2008年度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建设的意见》,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有关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学院在职辅导员。
二、推荐名额
按照市教委分配给我院的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为1名。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
(二)热爱辅导员工作。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与理论素养,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有强烈敬业和奉献精神。能够深入学生实际,关心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学习生活状况,工作扎实深入,针对性强。
(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结合学生和工作实际进行探索,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五)工作成绩突出,深入学生欢迎,受到过院级或院级以上表彰。
(六)2006年获评“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或“北京高校优秀班主任”的,原则上不参与本次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请学院各部门在全院辅导员范围内推选出1名辅导员作为推荐人选,各系部的推荐人选请附上辅导员简要事迹介绍(1000字左右)。并将推荐票于4月21日下班前投到干部人事处大票箱内。
(二)学院党委根据各部门的推荐情况,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三)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对推荐人选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部组织材料上报市教育工委宣教处。
学生工作部
干部人事处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