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北京市教委评选表彰第四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暨遴选推荐第四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暨遴选推荐第四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京教高『2008』157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受聘教授职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具体条件请参照《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本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共138人,拟表彰的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不超过100名。根据北京市教委第四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我院的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为1名。
三、候选人推荐办法及时间安排
1、各系部召开本部门的全体教职工会议,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请于4月10日下班前报到学院干部人事处。
2、学院党委根据各部门的推荐情况,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
3、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院将对推荐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4、推荐候选人经公示后,由干部人事处、教务处负责组织材料上报北京市教委。
四、几点要求
1、推荐“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 ”候选人工作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
2、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评选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的客观、民主和公正,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干部人事处
教务处
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