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人选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全总机关党委的《全总机关及直属单位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评选范围、名额及评选条件提出推荐人选。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在全总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满五年的在职局级以下干部和职工内,推荐2名“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详见附件文件中的评选条件。
三、推荐方法及要求
各部门根据推荐名额及条件认真组织推荐,于2008年4月2日(周三)下午4:00前将推荐人选以书面形式报干部人事处。经学院党委后审核后,报全总组织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干部人事处
2008年3月31日
附件:《全总机关及直属单位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