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体育教学» 课程介绍» 体育课程的类型结构及设置

体育课程的类型结构及设置

一、体育课程的类型

1、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力求按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运动技能形成的规律和学生体力体能技能的现实情况,夯实基础循序渐进地推进教学,并逐步分化针对不同层次和需求进行个性化课程设置。
体育课程主要分为基础体育课、专项体育课、选项体育课、保健体育课和兴趣体育课(体育俱乐部)。新生入学后按自然班进行人数适当调整后以男、女生分班教学为主体形式,原则上每个教学班为三十人,少量的班级(在两个大的自然班分为男女班之后余下的小组合并)和选项课部分项目可以安排男女混班上课。
2、大学一年级的两个学期开设必修基础体育课,目的是使学生在身体、心理、技能、体能和适应能力方面打下基础,使学生与教师、教材以及外部条件相互适应。
3、大学二年级的体育课程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根据第一年学习的基础在第三学期不打乱自然班状态的原有分班,开设以三个至四个项目的专项体育课以期提高专项水平;第四学期开设十个项目的必修选项课,以进一步巩固原有专项水平并注重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4、开设保健体育课,针对病残以及心理疾患和特殊情况的学生;为了保持体育锻炼的效果,对于不开设体育课的大三第四学生,成立体育俱乐部,每个俱乐部派一位有专长的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使经过两年学习的大学生能够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方面加以延伸。

二、体育课的结构

1体育课为必修课?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4个学期共计144学时的体育课程,学分为4学分。每学期16~18周,每周2学时。在第三第四学期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等情况选择并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每学期最多修学1学分本科生修满4个学分、达到体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其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2、体育课有强制性学习和必修选项课等形式,其中第1、第二学期主要以体能素质类项目和三大球武术为主,第3学期以健身、娱乐、休闲类项目为主,第4学期以提高健身、娱乐、休闲类项目为主。体育选项课的选项办法是:每学期结束前进行下一学期体育课程网上选项。网上选项,学生可自主选择教师、上课内容。打破原有的系别、班级建制、重新组合上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要。
3、体育基础理论课程? 重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运动实践教学中渗透相关理论知识,运用多媒体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理论课占总学时数的10%,扩大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第一、二学期分别开设体育基础理论课程,每学期4学时,其中2学时是在第一学期开学初,理论课实行多媒体教学,其余2学时是结合上课内容分散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各班的学生都必须在规定课次参加学习,并参加每学期末的开卷考试。
4、体育专项理论教学? 每学期各选项课中所选专项理论的教学,由各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一般集中教学不超过4学时/学期,不安排专门的集体考试,在每学期末进行开卷考试。
5、特色教学课程? 游泳课程安排在第二学期后3周和第四学期后4周(适宜游泳的季节)单独进行教学,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学习,并通过游泳15米的达标考核。
6、体育保健课程? 对少数病弱和身体残障的学生,体育教研室专门开设体育保健课,并配合医务部门进行体育医疗。待他们体质状况有所改善,可安排参加其它相应选项课的学习。
7、为使课堂教学与课外、校外的体育有机结合,学校与社会紧密联系。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早操也属于体育课程,学生的早操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为参加高校各级各类的比赛,每学期有比赛任务的运动队安排专项运动课,每学期为30课时,专项运动训练课属于体育课范畴。

体育课程的评价与相关规定

一、体育课成绩考核与评定
(一)体育课成绩评定以学期计算。
(二)缺课(包括病事假在内)超过学校规定时数1/3者,均不予评定当年学期体育课成绩
(三)体育课程考核的类型
体育课程考核的具体类型和方式为:学生的出勤率占10%;课内外体育活动占10%;体育理论10%;体能占40%;运动技术技能占30%。
(四)体育课考试、缓补考规定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提出的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我校情况制定的要求,每学期初公布。每学期末,根据教学要求,综合评定学期成绩,并记入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期末总评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补考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于每学期初进行,补考内容和标准由任课教师定,由体育教研室审核报给各院系。
因病、因伤或因事假不能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须将医务室或医院证明交体育教研室审核同意后,按教务处安排的补考时间进行补考。
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体育课程的规定和要求
(一) 在一、二年级开设体育必修课程,四个学期,每学期1学分,共4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每学期缺课累计达三分之一者,该学期体育课成绩记为零分,必须重修;因病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应向所在系教学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学校教务处办理缓修手续,获准后由教务处通知体育教研室。体育课是按年级和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原则上不能跨年级、跨学期上课。已办理缓修手续者,可在以后相应学期到所在系教学主管部门办理补修手续,并在毕业前修满体育学分。
(三)体育课不能免修。因身体情况(主要是心、肺、肝、肾等慢性疾病)不宜参加正常体育活动者,经校医院保健科审核证明(包括期限),由体育教研室确认,同意后方可选修保健课。
(四)根据《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要求正式把课外体育锻炼(课外辅助)、代表队运动训练、体育竞赛和校外(社会、野外、竞赛)活动纳入体育课程体系,丰富体育课程内容,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凡从事课外体育活动组织工作及在校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前八名),在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时时,应予以增加分数5~20分。
三、关于选修体育保健课和因病体育课重修等若干规定
(一)体育保健课
1.上保健课的对象:
(1)体弱,有病和某些身体缺陷,远离运动场所,有自卑感的学生。
(2)患有以下病种:小儿麻痹后遗症、肝炎恢复期、心血管病、哮喘病、骨折、慢性肾炎、心率失常、肥胖症等。
2. 学生因病、残不能参加正常的体育课,须由本人出具病史,到教务处领取、填写体育保健课申请单,经校医务室签批后,由体育教研室备案。体育教研室将根据学生的实际病情,安排其参加体育保健课。
3. 参加体育保健课的学生,保健课的学生总评成绩单独登录,在进行综合评估时,该成绩为保健体育合格。保健课一般不接纳重修学生。
(二)因病体育课重修
1. 学生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课,必须由本人向校医务室出示病情证明,并领取和填写重修申请表,经校医务室审批同意后,由体育教育教研室和教务处备案。
2. 体育课重修安排在三年级进行,届时由教务处下发通知。学生接到通知后即与体育教研室联系重修时间。
四、体育课出勤情况规定:
(一)学生应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3次算作1次旷课。旷课每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违反以上条例从总成绩中扣除;
(二)事假要有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公假要有教务处或系办公室的证明,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三)因病体育课见习和休息
1. 学生因病,当日不能参加正常的体育课,须由校医务室出示病情证明,并由体育任课教师安排其见习或休息。
2. 在未得到体育任课教师的同意,学生不得在规定的体育课上课时间内看病(急诊除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 学生不得向医务人员索要病情证明,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课堂常规
(一)上体育课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不得围围巾、戴耳环及其它饰物,不得戴校徽及其它徽章,不携带手表、手机文具等,不提倡留长指甲,以防发生伤害事故。
(二)体育委员带领同学协助教师借器材、布置场地,做好课前准备,课后及时归还器材。
(三)上课开始体育委员应在指定地点整理好队伍。
(四)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看示范,积极主动地完成好各项练习。
(五)体育保健课的各项常规与体育课常规一样,保健课成绩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于其它体育课成绩的区分该成绩注有“保健课”三字。
六、体育成绩管理规定
(一)任课教师在阅卷和评分时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公正、评分确切、核分无误。同一项课程要统一评分标准,避免偏严或偏松。
(二)任课教师须将成绩单中学生姓名、学号、总分数等内容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不及格、缓考、重修等情况要特别注明。
(三)任课教师按时在网上或书面报送学生成绩。
(四)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持学生证在开学后1周内到体育教研室查询。若确系有误,须经主管教学副主任检验更正,并报教务处修正录入。
(五)学生因漏写、错写姓名学号而导致成绩丢失,责任自负。
(六)教师因疏忽使学生情况错写、成绩漏登、错判、错登3%以上,给予通报批评。
(七)学生成绩单永久保留,理论试卷保留到学生毕业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