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文化传播学院从2009级学生开始实施导师制。所谓导师制,指由一位任课老师担任数位学生(一般不超过10位)学习、科研、实习等方面的指导老师,与辅导员、班主任构成一个从一般(负责各年级日常事务)到特殊(负责班集体)再到个别(负责学生个体)的学生管理和指导体系。一般不得晚于三年一期期末确定老师和学生的导师制关系。根据国外先进的经验,以及我校劳动关系系、法学系等系的初步实践,导师制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兴趣和习惯、提高学生学术修养和论文质量、密切师生关系、加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总之对于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每年下学期实践周(11-13周)在三年一期即第五学期学生中确立导师制师生关系,由一位老师负责若干名学生由此时到毕业的有针对性的、一以贯之的指导,包括对三年级的学年论文、四年级的毕业论文的指导,以及对考研、毕业实习和就业的力所能及的指导。
3、具体程序是:
(1)各个专业正副主任和老师本人向同学们详细介绍每个老师的情况,向学生们提供每位老师的指导范围和选题方向,同学们也可通过学院网站和其他网络平台,了解每个老师的学术专长和学术成果;
(2)由同学填报志愿,选择自己想要跟随的导师,每个学生可以填报第一、二、三志愿;最后,老师们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选择自己要带的学生,同时各专业也根据学生志愿和专业发展特点进行适量调节,确保全体学生的第一志愿率达到70%。
4、每一位导师要引导和指导学生把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当作一个有较强连续性的科研活动或科研项目来做,把学年论文看作是毕业论文的准备阶段,而把毕业论文看作是学年论文的深化和完善——虽然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题目不能雷同,但研究方向是一以贯制的。这样就可以指导学生集中较多时间做相关领域的文献阅读和积累工作(原则上不得少于掌握20本代表性专著和40篇代表性论文的主要信息),从而最终写出较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在大学阶段,一个学生能在一个方向研究出一点成果就很不错,因此原则上不提倡写毕业论文时另选研究方向,个别同学确有原因的必须提出申请,由指导老师和专业主任会同解决。
5、落实导师制与学年论文日程安排表
(1)第12周,在大三学生考研动员会上,由各专业正副主任给三年级学生做关于建立导师制的动员报告,由各位老师向学生介绍自己的学术兴趣、重点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 (2)第13周,上半周由老师们向学生提供选题范围、方向、重点,下半周由学生填报志愿选择导师。
(3)第14周,由各个专业根据学生志愿和专业建设情况,确定老师与学生的导师制关系。
(4)第15周,由导师制师生双方确定学年论文的方向和题目,并由专业主任制定分配一览表,上交学院备案。
(5)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即第六学期)的5月15日以前为学年论文撰写时间,各导师负责准时指导、评阅完论文并将成绩上报。各专业主任要负责将学生的学年论文成绩及时汇总并交教学秘书存档。
(6)一般情况下,学年论文指导老师也就是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特殊情况下可由指导老师或学生提出更换学生或指导老师的申请,提出充分理由,经专业协调安排并提交学院批准,可以重新建立新的导师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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