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6-23 09:06:00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文件

2012】  02 号

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管理规定

(2012年5月制定)

一、多媒体高清影像展播室使用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多媒体高清影像展播室设备,现制订以下规定: 

  1、多媒体影像展播实验室在教学计划内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老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向管理员提交使用者名单和使用计划后方可使用。 

  2、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3、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

  4、雨雪天气,请主动将雨伞等用具统一搁置在室外指定处。

  5、不得随地吐痰、口香糖,不得乱扔纸屑,保持室内整洁。 

  6、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7、遵守实验室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带外来人员进入本室。 

  8、使用结束,应按规定程序关闭电脑及设备电源,并将座椅排列整齐。  

  9、任课教师若在教学上有特殊要求,须提前与实验室负责人员联系,以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非线性编辑实验室使用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非线性编辑实验室设备,现制订以下规定: 

  1、在教学计划内使用,须经任课老师安排并向实验室提交分组名单后方可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老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向管理员提交分组名单和制作计划后方可使用。 

  2、爱护环境卫生。实验室严禁吸烟。

  3、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妥善保管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时请将自己的所有物品带出实验室。

  5、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6、遵守实验室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带外来人员进入。 

  7、进入实验室使用设备,需出示有关证件,而且必须做好设备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8、使用设备时,需在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机器异常,应立即报告实验老师。 

  9、不得擅自拆换计算机部件和附件,不得随意安装软件,不得擅自使用自带移动存储设备,不得擅自开关及使用实验室内其它设备。 

  10、使用结束后,应按规定程序关闭电脑及设备电源,并将座椅排列整齐。  

  11、任课教师若在教学上有特殊要求,须提前与实验室负责人员联系,以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高清非线性编辑工作站使用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高清非线性编辑工作站设备,现制定以下规定:

  1、在教学计划内使用,须经任课老师安排并向实验室提交分组名单后方可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老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向管理员提交分组名单和制作计划后方可使用。

  2、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3、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妥善保管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请将自己的一切物品带出实验室。

  5、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6、遵守实验室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带外来人员进入。

  7、进入实验室使用设备,需出示有关证件,而且必须做好设备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8、 使用设备时,需在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机器异常,应立即报告实验老师。

  9、 不得擅自拆换工作站部件和附件,不得随意安装软件,不得擅自使用自带移动存储设备,不得擅自开关及使用实验室内其它设备。

  10、使用结束后,应按规定程序关闭工作站及设备电源,并将座椅排列整齐。  

  11、任课教师若在教学上有特殊要求,须提前与实验室负责人员联系,以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报刊编辑实验室使用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报刊编辑实验室设备,现制订以下规定:

  1、在教学计划内使用,须经任课老师安排并向实验室提交分组名单后方可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老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向管理员提交分组名单和使用计划后方可使用。  

  2、 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3、 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 妥善保管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请将自己的一切物品带出实验室。

  5、 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6、 遵守实验室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带外来人员进入。

  7、 进入实验室使用设备,需出示有关证件,而且必须做好设备使用登记方可使用。

  8、 使用设备时,需在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机器异常,应立即报告实验老师。

  9、 不得擅自拆换计算机部件和附件,不得随意安装软件,不得擅自使用自带移动存储设备,不得擅自开关及使用实验室内其它设备。

  10、使用结束后,应按规定程序关闭电脑及设备电源,并将座椅排列整齐。  

  11、任课教师若在教学上有特殊要求,须提前与实验室负责人员联系,以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音像及媒体资源资料室(库)使用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音像及媒体资源资料室(库),现制订以下规定:

  (一 )资料室(库)管理制度

  1、音像及媒体资源资料室(库)是保管存放实验教学活动形成的全部档案的场所。

  2、在提供利用时,按照影音资料借阅制度执行。

  3、库房内应安装温湿度计,经常观察并记录温湿度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调节库内温湿度,库房的温度应保持在15~250C,相对湿度为46~74%。

  4、每年清理一次库存档案,对发现的问题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作出书面总结报告;对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须按制度进行鉴定和销毁。

  5、资料室(库房)内应保持清洁通风,采取防火、防盗、防尘、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防污措施。

  6、加强库房安全保密工作,库房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身携带,非档案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入库。

  7、严禁在库内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品及食物,工作人员离开时要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固门窗。

  (二 )影音资料借阅制度

  为了使职工文化影音资料借阅规范化,保证资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资料借阅人应首先填写《借阅资料通知单》,填清借阅资料目的、内容、借阅资料时间,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文化传播实验中心管理人员批准签字后方能借阅。

  2、借阅人不得进入档案资料库房,只能在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

  3、孤份资料不予借出资料室,只能在资料室查阅。

  4、资料不得转借、代借。

  5、资料借阅人必须爱护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复制、损坏、涂改、泄密或丢失。

  6、资料借阅后应在一周内归还,如需续借,须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六、舆情调查室使用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舆情调查室,现制订以下规定:

  1、舆情调查室在教学计划内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教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方可使用。

  2、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3、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

  4、雨雪天气,请主动将雨伞等用具统一搁置在室外指定处。

  5、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口香糖,保持室内整洁。

  6、要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7、遵守实验室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本室。

  8、使用结束,应按规定程序关闭电脑及设备电源,并将座椅排列整齐。  

  9、任课教师若在教学上有特殊要求,须提前与实验室负责人员联系,以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七、网络传播实验室使用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网络传播实验室设备,现制订以下规定:

  1、在教学计划内使用,须经任课教师安排并向实验室提交分组名单后方可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教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向管理员提交分组名单和工作计划后方可使用。

  2、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3、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妥善保管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请将自己的所有物品带出实验室。

  5、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6、遵守实验室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

  7、进入实验室使用设备,应出示有关证件,而且必须做好设备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8、使用设备时,应在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机器异常,应立即报告实验老师。

  9、不得擅自拆换计算机部件和附件,不得随意安装软件,不得擅自使用自带移动存储设备,不得擅自开关及使用实验室内其它设备。

  10、使用结束,应按规定程序关闭电脑及设备电源,并将座椅排列整齐。

  11、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切实做好实验室的防尘、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在无人使用时关闭电源总闸。

  12、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应立即汇报,及时维修。

   

八、网页制作实验室使用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网页制作实验室设备,现制订以下规定:

  1、在教学计划内使用,须经任课教师安排并向实验室提交分组名单后方可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教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向管理员提交分组名单和使用计划后方可使用。

  2、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3、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妥善保管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时,请将自己的所有物品带出实验室。

  5、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6、遵守实验室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

  7、进入实验室使用设备,应出示有关证件,并且必须做好设备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8、使用设备时,应在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机器异常,应立即报告实验老师。

  9、不得擅自拆换计算机部件和附件,不得随意安装软件,不得擅自使用自带移动存储设备,不得擅自开关及使用实验室内其它设备。

  10、使用结束,应按规定程序关闭电脑及设备电源,并将座椅排列整齐。  

  11、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切实做好实验室的防尘、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在无人使用时关闭电源总闸。

  12、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应立即汇报,及时维修。

   

九、图形处理实验室使用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图形处理实验室设备,现制订以下规定:

  1、在教学计划内使用,须经任课教师安排并向实验室提交分组名单后方可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教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向管理员提交分组名单和工作计划后方可使用。

  2、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3、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妥善保管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时,请将自己的所有物品带出实验室。

  5、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6、遵守实验室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

  7、进入实验室使用设备,应出示有关证件,而且必须做好设备使用登记方可使用。

  8、使用设备时,应在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机器异常,应立即报告实验老师。

  9、不得擅自拆换计算机部件和附件,不得随意安装软件,不得擅自使用自带移动存储设备,不得擅自开关及使用实验室内其它设备。

  10、使用结束,应按规定程序关闭电脑及设备电源,并将座椅排列整齐。  

  11、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切实做好实验室的防尘、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在无人使用时应关闭电源总闸。

  12、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应立即汇报,及时维修。

   

十、数据库实验室使用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数据库实验室设备,现制订以下规定:

  1、在教学计划内使用,须经任课教师安排并向实验室提交分组名单后方可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教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向管理员提交分组名单和使用计划后方可使用。  

  2、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3、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妥善保管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时,请将自己的所有物品带出实验室。

  5、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6、遵守实验室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

  7、进入实验室使用设备,应出示有关证件,并且必须做好设备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8、使用设备时,需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机器异常,应立即报告实验教师。

  9、不得擅自拆换计算机部件和附件,不得随意安装软件,不得擅自使用自带移动存储设备,不得擅自开关及使用实验室内其它设备。

  10、使用结束,应按规定程序关闭电脑及设备电源,并将座椅排列整齐。  

  11、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切实做好实验室的防尘、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在无人使用时应关闭电源总闸。

  12、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应立即汇报,及时维修。

   

十一、三维动画设计实验室使用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三维动画设计实验室设备,现制订以下规定:

  1、在教学计划内使用,须经任课教师安排并向实验室提交分组名单后方可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教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向管理员提交分组名单和使用计划后方可使用。  

  2、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3、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妥善保管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时,请将自己的所有物品带出实验室。

  5、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6、遵守实验室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

  7、进入实验室使用设备,应出示有关证件,并且必须做好设备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8、使用设备时,应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机器异常,应立即报告实验教师。

  9、不得擅自拆换计算机部件和附件,不得随意安装软件,不得擅自使用自带移动存储设备,不得擅自开关及使用实验室内其它设备。

  10、使用结束后,应按规定程序关闭电脑及设备电源,并将座椅排列整齐。  

  11、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切实做好实验室的防尘、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在无人使用时应关闭电源总闸。

  12、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应立即汇报,及时维修。

  

十二、钢琴及视唱练耳实验室使用规定

 

  为保证我校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合理有效地使用钢琴及视唱练耳实验室,特制定使用规定如下:

  1、学期初各班将钢琴按编号分配到人,每学期学生应固定所使用的钢琴,责任到人,练琴的学生必须到指定的琴房,不得私自调换或乱窜琴房。上课前及下课后,任课教师及学生应检查钢琴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2、学生进琴房后凭证到管理员处换取钥匙。琴房管理员负责做好各琴房的检查、记录、督查等日常管理,并监督学生做好用琴登记,查巡学生练琴情况。

  3、学生进入琴房后应自行检查一遍室内的卫生是否整洁,钢琴及室内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琴房管理员,并在登记本上作好记录,否则出现问题自负其责。

  4、练完琴后,应将室内卫生打扫干净,关窗、关灯、锁好房门,不得在琴房区大声喧哗、打闹和长时间逗留。

  5、学生不得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琴房,琴房内只允许一人练琴,不得在琴房内会客和进行其它活动。

  6、琴房内不得存放任何与练琴无关的个人物品,不得在钢琴上摆放与学习无关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

  7、严禁在琴房内吸烟、充电和使用任何电器具及其它照明器具,严禁在琴房内用餐和使用蜡烛等照明器具,晚间停电时,琴房停止使用。

  8、钢琴为贵重物品,严禁在钢琴上乱划、用力拍打钢琴,不得在琴房内随意张贴和悬挂任何物品。

  9、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涉及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坏程度,按原价30-100%赔偿(自然损坏的除外),除经济赔偿以外,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停用琴一周、一个月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十三、语音实验室使用规定

   

  为有效利用语音实验室开展教学,保证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

  1、师生应正确使用软、硬件设备,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2、使用前,必须检查每台设备,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解决,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3、使用过程中,教师应详细记录发生故障的设备名称、编号及故障情况,便于及时处理。

  4、学生进入室内,应保持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定人定机使用语音设备,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5、学生不得随意涂抹,不得破坏语音设备,不得将耳机等语音设备和物品带出室外或随意调换,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教师和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操作教师控制台。不得随意使用个人录音、录像资料。如有损坏,除进行处理外,还须照价赔偿。

  6、上课结束时,教师应关闭语音设备,督促学生离开语音室,关闭语音室门窗,查看设备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

  7、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语音实验室的防尘、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在无人使用时关闭电源总闸。

   

十四、书法及美术创作室使用规定

   

  为充分利用书法及美术创作室,保证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1、在教学计划内使用,须经任课教师安排并向实验室提交分组名单后方可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教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向管理员提交分组名单和使用计划后方可使用。

  2、使用时自觉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书画所用纸张、笔墨、颜料及画盘等物品不得私自带出本室。

  4、禁止在书法绘画室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书法绘画室。

  5、废纸放入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涂乱抹,保持整洁。

  6、将用过的笔、墨、颜料及盘子等物品及时清洗干净并放回原处。

  7、每次使用完毕,应有序离开,并由指定值日生负责整理桌椅,打扫卫生,关好门窗。

  8、爱护室内公共财物,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十五、表演导演基础技能实验室使用规定

   

  为充分利用表演导演基础技能实验室,保证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1、表演导演基础技能实验室在教学计划内使用,须经任课教师安排并向实验室提交分组名单后方可使用。对于计划外使用的,须经任课教师或负责学生提出,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申报批准后,向管理员提交分组名单和使用计划后方可使用。

  2、学生进入实验室时必须套上鞋套,随身包、袋按指定位置放置,除书籍、笔记外,不得携带任何其它物品;学生应按照教师安排的位置入座;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动用实验室内的其它机器和设备;不得随便进入其它实验场所。

  3、参加实验的同学应注意保持实验室的环境整洁,不得大声喧哗、随意涂抹或乱抛纸屑、杂物。

  4、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5、严禁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

  6、雨雪天气,请主动将雨伞等用具统一搁置在室外指定处。

  7、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口香糖。

  8、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若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

  9、遵守实验室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本室。

  10、任课教师若在教学上有特殊要求,应提前与实验室负责人员联系,以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十六、学生剧场使用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剧场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借用办法

  1、借用单位须提前三天向文传实验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请在表格中详细注明需要使用的设备以及具体使用要求。

  2、经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审批后,及时将申请表交至剧场工作人员处,并交纳剧场设备使用押金,同时在剧场工作人员处取得押金凭证,文体类演出活动押金为400元,讲座、会议类押金200元。

  3、剧场使用日期如有变更,借用单位须提前两天到实验中心办理变更手续,申请变更仅限一次。

  4、借用单位已申请使用日期如与学校重要会议或其它活动发生冲突,借用单位须服从学校统一协调安排;

  二、使用要求

  1、借用单位及班级须安排专人负责操作使用特定设备、打扫卫生、维持秩序,自觉爱护所有公物,未经批准使用的设备严禁私自乱用。

  2、在相关活动开展前,借用单位及班级须指定活动负责人会同剧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使用的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签字确认。

  3、严禁在剧场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随意张贴。

  4、借用单位及班级的负责人员须自觉服从剧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借用单位再次申请使用剧场的资格。

  5、借用单位及班级须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时间段开展相关活动,如因故取消活动安排,请及时告知团委,以便安排其它事项。

  三、押金退还

  1、活动结束当日,借用单位活动负责人应安排相关人员打扫卫生。若卫生打扫不到位,按照勤工助学标准从押金中扣除劳务费。

  2、打扫完卫生后,借用单位活动负责人须会同剧场工作人员再次对剧场设备进行逐项检查。若无任何异常情况,双方确认后,借用单位活动负责人持押金凭证退还押金;设备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的,经双方当场确认后,按照设备原价赔偿,赔偿金将从押金中扣除,如押金不足,差额由借用单位补齐。

   

   

Copyright© 2020 文化传播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