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安排及相应事务暂行规则

发布时间:2020-06-23 01:06:00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文件

  2014】02号

  

  课程安排及相应事务暂行规则

  20146月修订)

  排课总原则

  先涿州后本部,先必修后选修,先本专业后他专业(先本学院后学校),先外聘后本院,课时量多者优先,开设课程门数多者优先。

 

  具体规则

一、每学期教务处排课通知下达,教学秘书第一时间告知主管教学副院长,由教学副院长及时组织专业正、副主任开会,布置排课工作。

  专业主任根据排课大表以本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任课教师。每门课程的第一责任人有承担相应课程的责任,第二责任人在第一责任人因不可抗力缺位时,有义务承担授课任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开课任务者,年终考评扣10分,同时按校规校纪报学校处理。

二、不允置本专业和文传学院的课程不顾,以学校公共选修课程抵充年工作课时量的行为。专业主任严格把关,一经查实,年终评分扣10分。特殊情况,由任课教师向专业主任书面申请,同意后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决定。

  不允为逃避涿州上课而只选校本部课程,出现这种情况经劝说不改者,视为不接受教学任务,年终评分扣10分,同时按校规校纪报学校处理。

  专业教师年授课量达不到学校规定标准者,每缺一课时年终扣2分。

  选修课应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严禁有关任课教师向学生打招呼弃选等违规操作。以个人违规操作致人数不够而不开选修课者,一经查实,年终考评一门课扣5分。同时,作为教学事故报学校处理。

  因本专业教师匮乏,外请不到适任教师的特殊情况下,依据学校规定,专业主任与主管教学副院长,可与本专业适任教师协商安排不超出该教师年工作量25%的授课任务(学校规定是50%),专业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拒绝者,按“具体规则”第一条处理。

三、各专业必修课原则上不能由外聘教师担任。确因该课专业师资缺员须外聘,由专业主任上报教学副院长审批。确定外聘教师人选后,专业主任负责告知其《文传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敦促其遵照执行。应特别向外聘教师强调,在教材选用、教学进度、课堂考勤、试卷批阅等方面,严格执行学院及学校有关规定。不能出现学期中托故辞职现象,一旦出现,扣除该外聘教师一半课酬。确定外聘授课教师后,教学秘书应尽快联系外聘教师,优先安排授课时间。

四、文传通识课涉及全院排课时间,优先安排。担任文传通识课的老师,教学秘书须统筹考虑其专业课的讲授,避免发生撞车现象。

  文传通识课由数位老师担任,在上课顺序、时间的安排上牵涉面广。排出课表后,任课教师不得因个人原因变动。特殊情况,须向教学副院长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才能变动。

五、专业主任依据课时量多少排出本专业任课教师的序号,签字送交教学秘书。教学秘书严格依此排序,逐一通知教师前去安排讲课时间。各专业外请教师排课时间优先;给文传学院非本专业授课者,授课专业按外请教师对待优先排课(授课专业有一位以上外专业授课教师者,依在该专业的课时量排序)。课时量计算见附件二。

  禁止教师不按照专业排序自己去教学秘书处提出排课时间要求。教学秘书不守规则,不依专业排序擅自安排排课,排课时间作废,教学秘书要因此负责,年终考核扣3分。

五、每位教师每天所讲课程不得超过6课时。

  提倡分班上课,因教学需要或其他原因合班上课者,授课教师要向专业主任申请,获允后才能合班上课。

  一个自然教学班32课时的课程,每位教师每周同一课程不得超过2课时。48课时、64课时的课程,每位教师每周同一课程不得超过4课时。非特殊情况,严禁依培养方案讲授一学期的课程,集中到半学期甚至更少的时间内讲完。特殊情况,须任课教师向专业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专业主任同意后,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违反此规则者,年终扣10分,同时按教学事故报学校处理。

  考虑到学生考研、实习就业等客观情况,每个专业第七学期的课程,只要排课时间允许,可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将该学期应讲授16周的课程及其考查考试工作,提前安排到不早于该学期第10周完成,教学秘书在排课时应予配合。

六、调停课须教师书面申请(紧急情况来不及者,可先口头后补书面申请),经专业主任批准后,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非特殊情况的调停课原则上不批准。无论何种原因,调停课一次,任课教师年终评分扣2分。

七、相关说明见附件一、二。

文化传播学院

20146

 

附件一:

奖惩说明

根据学校新颁教学管理规定,教师年终考核评分分两个部分,一是学校层面的评分占70分,一是院系层面的评分占30分。文传学院在本规则中的扣分,即在院系层面的30分中扣除。文传学院初步的评分标准是:以10分为基准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奖惩。违反规则者,扣除相应的分数直至20分扣完。没违反规则者,在此基础上奖励10分。剩余10分,视平时为专业和学院建设作出的业绩及工作态度等给予评分,具体办法待2014年年终考评前制定,经全院教师民主票决后施行。

附件二:

课时量计算说明

《规则》第五条提到:“专业主任依据课时量多少排出本专业任课教师的序号,签字送交教学秘书。教学秘书严格依此排序,逐一通知教师前去安排讲课时间。”兹就排序排课时间的课时量计算作出说明:

1、排课课时量的计算,以总课时量多少排序,涿州、本部的课时量合并计算。为体现“排课总原则”的精神,涿州的课,课时量计算乘以系数1.2;本专业的课,课时量计算乘以系数1.1;必修课(不论本、外专业),课时量计算乘以系数1.1;重复课的课时量,乘以0.85系数(写作课除外)。

2、不同职称学校规定的年教学工作量不同(讲师210、副教授195、教授180),故排序依据的课时量应在实际课时量基础上乘以相应系数。设讲师每课时的系数为1,副教授系数是1.08(210÷195),教授的系数是1.17(210÷180)。即副教授课时量应乘以1.08,教授的课时量应乘以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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