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看世界丨确认过眼神,是要抓的人

发布时间:2024-10-28 08:00:00

1.民警:确认过眼神,是要抓的人

    10月22日14时许,丹东。一名在辖区某商场出警的民警在下扶梯时,偶然间发现迎面上行扶梯一男子的穿着打扮,与前几日案件监控视频中当晚实施盗窃的“鸭舌帽”男子极为相似,民警当即喝令这名男子停下接受检查,眼见翻越扶梯赶来的警察,这名男子撒腿就跑,几番追逐过后,民警终于在该商场正门口将其抓获归案。经询问,“鸭舌帽”男子严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盗窃事实。目前,严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23丹东警事)


短评:

命中注定你我在此刻遇见。



2.爱奇艺推出亲情卡模式再惹争议

近日,爱奇艺发布的公告显示,自11月12日起,该平台将推出黄金VIP会员亲情卡服务,黄金VIP会员首月仅需加8元,即可额外开通一个全新黄金VIP会员账号。次月起,主账号可以33元特惠价续订黄金VIP会员亲情卡套餐(主账号25元/月,亲情卡8元/月)。同时,11月12日前已购买连续包月/季/年卡的黄金VIP会员,如不断订,可持续享有5台设备登录和2台设备同时播放的权益。非连续包月/季/年卡黄金VIP会员在11月11日前购买的订单,也可享有5台设备登录和2台设备同时播放的权益,直至该订单有效期结束。但11月12日后购买的会员,可在5台设备上登录,同时可播放设备数为1台。但从用户的反馈来看,很多人并不理解平台的意图,甚至对视频平台有很大怨气,主要因平台没有通知会员自动续费,以及会员依然播放广告等行为所导致,背后是平台和用户利益的长期博弈。(10.24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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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



3.遇上杀猪盘!儿子恋爱后总要钱被妈妈送派出所

近日,南京市民史女士的儿子告诉她,自己恋爱了。史女士听着非常高兴,但没多久就觉得不对劲:儿子谈个恋爱,怎么三天两头问自己要钱?再三询问下,儿子小李才说,女友是在网络游戏里认识的,没见过面,最近在带着他一起赚钱。史女士坚信没有免费的午餐,因儿子不听劝,就把他带到了派出所。通过小李的聊天记录,民警判断他是遇到 “杀猪盘”骗局。小李起初不信,警方劝说4个小时后才慢慢相信,当场将手机里假“女友”删掉,向民警表达了感谢,也向母亲表达了歉意。(10.24荔枝新闻)


短评:

网恋需谨慎,骗钱又骗心。



4.工作不到4个月,新警抓了24名嫌疑人

10月13日12时许,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九溪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九溪镇六十亩村祠堂附近的女厕所中有一名男子偷窥,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刚参加工作不满4个月的民警杨仁杰,和同事迅速赶往现场嫌疑人见到民警后从厕所窗口翻墙逃走。杨仁杰和同事简单分工后,便朝着嫌疑人逃跑方向追去,为和同事互通信息,杨仁杰打开微信共享位置并保持全程通话,最终狂追了7公里后,嫌疑人终被抓获。增援民警赶到后,发现嫌疑人竟是辖区内的吸毒人员李某,李某曾多次盗窃摩托车在逃。。公安机关一直在对其开展抓捕据悉,今年6月刚入职的杨仁杰现为见习民警,已先后办理案件37起,抓获嫌疑人24人。(10.24光明网)


短评:

00后整顿职场,狂飙KPI。



5.21岁男大学生因好奇,电池塞肛门

最近,21岁的大学生小包将一节5号电池用纸巾包裹后,塞进了自己肛门里。小包原本想着满足了好奇心之后就自己将电池取出,实在不行通过排便排出来也可以。没想到这节电池不仅自己取不出来,随着肛门和直肠的收缩蠕动,电池反而越来越往里了。忍耐了一天之后,实在熬不住的小包来到了杭州市中医院肛肠科就诊,值班医师立即给小包进行X光等检查,发现电池卡在了第一个肠袢,于是马上进行手术取出。医生表示:虽然电池的体积较小,但是电池中的铅、汞等重金属含有剧毒,电池中毒会损害人体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骨骼,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万幸电池没有破损,手术过程较为顺利,医生仅用10分钟就将电池完整取出。在留观室待了一晚后,确认身体没有其他问题后小包就出院了。(10.22光明网)


短评:

菊花当超市,进去容易出来难。




6.姐姐结婚,弟弟堵门堵到红温

10月23日采访,河北。因为结婚比较赶时间,于是弟弟一个人在那里堵门,弟弟因为不舍得姐姐出嫁,于是使出了浑身的劲来堵门,结果整个人都红温了,后来还是在妈妈劝说下弟弟才放开房门。(10.23凤凰新闻)


短评:

弟弟很好,一个人扛下了所有。




7.朋友闹洞房,每隔一小时闹钟响一次

10月21日,河北。结婚晚上新郎朋友们密谋如何闹洞房,到最后都没有任何动作就走了,新人以为没事放心睡觉,没想到家里每隔一小时闹钟就响一次,一直找到第二天早上七点,两位新人一夜未眠。(10.24鹤壁新闻网)


短评:

真·闹洞房。



新闻快评

1.高校教室装人脸识别监控

南昌大学在全校教室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和录音设备的行为引发争议。10月20日,最新的媒体报道显示,目前该校大部分教室一前一后安装了双摄像头。接受采访的一位南昌大学的大二学生说,“直到开学启用了才给我们发通知,听说是课下自习也录,有这个必要吗?”(10.22光明网)


快评:

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如何设限,是近年来屡被讨论的话题。大学校园是一个有限的公共空间,在这个公共空间生活学习的群体范围相对明确。南昌大学此前回应,其目的是监督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的情况,系上级要求,信息内部使用,“很多学校都这样做”。但是,大学生已然成年,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校对其管理教育不应仍像是小学中学那般过于“操心”,以这样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管理,实则无限放大了私域被透视的可能。

2021年底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显然,高校以监督学生学习生活为目的安装摄像头的初衷,是有违现行法律的。而从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角度看,在教室加装支持人脸识别摄像头,无形中已经束缚了老师和学生,大学开放自由的学术氛围也会因为摄像头受到限制。

大学校园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因此摄像头的安装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如大型考试监控等。退一万步说,高校想通过新技术来实现在信息社会下的高效管理,那就必须严格遵照法律,征求相关人群的同意。新技术确实给当下社会带来许多便利,但诸如教室加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宿舍查寝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手段的出现,使得大学生的隐私权边界不断被冲破。




2.高铁车门关闭,女子按下紧急制动想下车

10月21日,本该正点驶出苏州园区站的G8988次列车却停靠在站台上迟迟未开出。经询问,邱某当日购买了上海站至苏州园区站的G8988次车票,上车后由于太过疲惫,便小睡了一会儿。等她再次醒来时,发现列车已到站,慌乱中她拿起行李就往14车车门旁边跑。由于不确定列车此时停靠的是否为苏州园区站,本已走到车门旁的她又折回车厢询问其他旅客,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又再次向车门走去。此时,车厢车门已经在缓缓关闭。邱某“想都没想”便将车门旁的三个按钮都按了一遍,触发了列车警报,导致列车晚点7分钟。接到报警后,苏州站派出所民警立即将该女子带至办案区进一步调查。目前,该女子邱某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10.22澎湃新闻)


快评:

近日,一则关于高铁车门关门时女子按下紧急制动,导致列车晚点7分钟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这一行为看似是个体在情急之下的冲动之举,但其背后所反映出的问题却值得深入思考。

从个体行为角度来看,该女子的做法显然是极其不妥当的。高铁的运行有着严格的时间表和安全规程,每一个环节都经过精心设计和安排,以确保乘客的安全以及整个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转。在车门即将关闭时,她为了满足自己下车的需求,擅自按下紧急制动按钮,这不仅严重干扰了高铁的运行秩序,还可能给自身和其他乘客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这种只考虑自身利益而忽视公共规则和他人安全的行为,是缺乏责任意识和公共意识的表现。

从公共安全层面而言,高铁紧急制动的启用并非小事。它可能会导致后续列车的延误,影响众多乘客的出行计划;同时,突然的制动也可能会对列车设备和轨道设施造成一定的损害,增加铁路运营的成本和安全隐患。在一个高度依赖秩序和规则的公共交通系统中,每一个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

这一事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凸显了加强公众规则意识教育的紧迫性。我们在享受高铁等现代化交通工具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也必须要明确自己的行为边界,知晓违反规则的严重后果。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教育、案例警示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公共交通规则的认知水平和遵守程度。




3.消费者多次“知假买假”索取十倍赔偿

近日,上海长宁法院审理了一起多次下单同一款减肥药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上海长宁法院介绍,2023年6月14日,原告戴某在被告某商行开设的网店中花323元购买了2件减肥药,发现该减肥药属于没有生产厂家信息、生产日期及食品配料的三无产品。

然而,戴某发现相关情况后并没有立即举报商家或索赔,而是在首次购买后的一个月内,于6月25日和7月10日又分别两次以帮“小姐妹”代买的名义在该商行的网店中下单同款减肥药6件和10件。三次下单全部完成后,直至2023年7月14日,戴某才向某商行发送信息质疑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随后,原告戴某以被告某商行销售的减肥药没有生产厂家信息、生产日期及食品配料,系三无产品为由起诉,要求被告某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退还货款并十倍赔偿。(10.22澎湃新闻)


快评:

消费者多次“知假买假”并求十倍补偿这一现象,引发诸多争议。一方面,从法律初衷看,设置十倍赔偿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不良商家的制假售假行为。若商家确实销售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消费者理应获得赔偿,这能对商家形成有力威慑,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然而,多次“知假买假”的行为逐渐偏离了法律的本意。

首先,这种行为可能偏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初衷。真正的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生活需求,而“知假买假”者往往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这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例如大量购买明知是假的商品,占用了市场资源,也可能干扰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其次,对于商家来说,可能会面临一些恶意索赔的情况,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经营压力,尤其是一些小型商家可能会因此受到较大的冲击。

其次,从道德角度来看,消费者多次知假买假并以索取赔偿为目的的行为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该秉持真实的消费意愿和诚信的态度。而知假买假者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他们利用法律的漏洞来谋取私利,而不是真正为了消费和维护自身权益。此外,这种行为也可能对社会的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如果这种行为被广泛认可和效仿,可能会导致人们对法律和道德的尊重程度下降,形成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即人们只关注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了对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规范的维护。

总体而言,对于消费者多次“知假买假”索取十倍补偿的现象。我们应该客观看待,既要肯定其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监管的积极贡献,同时也要规范和引导这种行为,避免其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定,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市场秩序维护之间的关系,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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