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科研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0-10-03 12:00:00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科研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文化传播学院为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科研项目”、“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优秀本科学生创新项目”和“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等项科研活动,特此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1、参加上述科研活动者限于大二、大三学生,申报时间为每年12月份,每个项目的经费资助为5000元,每个课题小组为3—5人。
 2、鼓励每个同学积极参与,准备参与的同学要密切注意校园网上的通知,自主组成课题小组并选择指导老师,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严谨科学的论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
 3、在规定的日期将申报材料上交文化传播学院,学院组织各专业的全体老师认真审阅并民主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立项课题,第一轮票数相等时举行第二轮投票。严禁拉票现象,一旦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4、倡导和鼓励学生科研:(1)与导师制相结合;(2)与研究性课堂学习相结合;(3)与实践实验课相结合;(4)与就业创业相结合;(5)与学业论文和毕业论文的撰写相结合。
 5、避免和克服高校学生科研中重申报轻过程的现象,一旦立项,课题小组要有科学的分工合作,进行艰苦的文献阅读、资料整理、学术探讨、调查研究等项科研活动,真正达到通过科研课题的完成提高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目的。
 6、各课题小组要在规定的时间(每年10月底之前)上交课题成果,学院组织相关专业的老师进行评审,按创新性、论证的科学性和遵守学术规范的严谨性等项标准做出评审结论:优、良、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通过课题结项,取消再次申报机会。学院将对优秀成果进行奖励并推荐至学校争取更高一级的奖励。

 7、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的项目和规定的日期报销经费。

                                           文化传播学院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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