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科研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22 11:31:00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文件

  

  2010】   02

  

  学生科研管理办法

  

  文化传播学院为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科研项目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优秀本科学生创新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等项科研活动,特此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1、参加上述科研活动者限于大二、大三学生,申报时间为每年12月份,每个项目的经费资助为5000元,每个课题小组为3—5人。
2、鼓励每个同学积极参与,准备参与的同学要密切注意校园网上的通知,自主组成课题小组并选择指导老师,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严谨科学的论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
3、在规定的日期将申报材料上交文化传播学院,学院组织各专业的全体老师认真审阅并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立项课题,第一轮票数相等时举行第二轮投票。严禁拉票现象,一旦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4、倡导和鼓励学生科研:

  (1)与导师制相结合;

  (2)与研究性课堂学习相结合;

  (3)与实践实验课相结合;

  (4)与就业创业相结合;

  (5)与学论文和毕业论文的撰写相结合。
5、避免和克服高校学生科研中重申报轻过程的现象,一旦立项,课题小组要有科学的分工合作,进行艰苦的文献阅读、资料整理、学术探讨、调查研究等项科研活动,真正达到通过科研课题的完成提高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目的。
6、各课题小组要在规定的时间上交课题成果,学院组织相关专业的老师进行评审,按创新性、论证的科学性和遵守学术规范的严谨性等项标准做出评审结论:优、良、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通过课题结项,取消再次申报机会。学院将对优秀成果进行奖励并推荐至学校争取更高一级的奖励。
7、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的项目和规定的日期报销经费。

  

  

  中国劳动关系文化传播学院
       2010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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