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高校“我的班级我的家”
优秀示范班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高校“我的班级我的家”优秀示范班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班集体在学生成长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学院决定在2012年上半年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此项活动的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视频修改阶段(9 月29日-10月8日)
请学院网络展示阶段排名前20名的班级将班级建设成果视频宣传片进行完善、修改。内容涵盖班集体的学术表现、党团活动、班风建设等方面。
2、专家评审阶段(10月9日-10月19日)
学院将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网络展示、班级成绩、班级活动和现场答辩等环节,评选出奖项并给与予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党委组宣部、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六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将结合班级视频分别从积极分子发展情况(占20%)、学习成绩和班主任工作表现(占20%)、所获奖惩(占20%)、宿舍卫生(占20%)、团学活动(占20%)五个方面综合评议。
3、推荐上报阶段(10月20日-10月29日)
在学院专家评审阶段排名前五名的学院示范班集体,学院将推荐参加北京高校优秀班集体评选网络展示阶段评选。
4、市级评审阶段(11月初-12月中旬)
进入到北京市级评审阶段的班级,北京市教工委将建立答辩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北京市级20个优秀班集体进行现场答辩评审,最终评选产生北京市十佳班集体。
二、工作要求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的开展,积极做好活动的动员和宣传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活动安排,确保此次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2、各系(院)在学院网络展示阶段排名前二十名的班集体要严格落实对申报班级的视频修改,切实做好市委教育工委“我的班级我的家”优秀班集体建设活动的前期基础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参选班级的视频进行完善和修改。
3、班主任、辅导员作为各班集体的指导老师,要积极参与本次创建活动,使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4、鼓励各系(院)、各班级在学校的整体要求下全面提升、重点突破、大胆创新、凸显特色,形成一批有系(院)特色、有班级特点的班级文化品牌。
三、注意事项
1、往年在北京高校“我的班级我的家”优秀示范班集体创建活动中获奖的班集体不参加本年度评选。
2、视频画面和字迹要简洁、清晰。时间在5分钟以内,大小在500M以内的AVI格式视频。
3、学院优秀班集体评选网络展示阶段的排名已发至各系(院)邮箱,请参选班集体及时查看。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