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2007年以来,国家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建立起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教育部决定举办“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全国学生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要求,严格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的在校学生及当年毕业生。
(三)征文时间
2012年6月20日至9月30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2.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五)征文选送数额
各系院至少报送1篇征文至学生处助学办公室。
(六)评选与表彰
此次活动学院设优秀征文奖和优秀组织奖。
优秀征文奖:各类别学生征文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优秀组织奖:评出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所有获奖作品学院将向教育部提交,获得教育部奖励的征文将由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并编辑出版文集,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专栏选登。
(七) 征文推荐报送
1. 征文收集推荐:6月20日至9月30日,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中央部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本辖区、本校开展征文收集、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
3. 电子邮件相关要求:所有附件以Word格式报送,各系院学生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系院+专业+学生姓名”;邮件中需注明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学生处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