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关于推选2011-2012年度
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的通知
各系(院):
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选2011—2012年度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各系(院)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推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
2.认真学习心理咨询、发展辅导等学生事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善于总结工作和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结合学生和工作实际进行探索,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积极开展深度辅导,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5.2010年获评“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或“北京高校优秀班主任”的,原则上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推选表彰程序
1.各系(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每系(院)推荐1名辅导员。
2.各系(院)确定推荐人选后,于4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学工部汇总以后,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选,最终确定3名北京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并于4月25日至5月2日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6日报送教工委。
4.在评选推荐优秀辅导员的基础上,我院将重点推荐一名事迹特别突出、工作经验在全市高校有一定影响的人选,作为评选“北京高校十佳辅导员”的候选人。
干部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