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
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帮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特困生减免学费办法》,特对2011-2012学年的学费减免评定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各系(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特困生减免学费办法》要求,公正、公开、规范地开展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和举报反馈意见的采集,把学院的资助用到最需要的学生身上。
二、各系(院)在评定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使学生充分了解学院资助工作体系,结合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的落实情况,合理分配学费减免名额,提高资助对象的准确性。
三、各系(院)要对孤残学生、单亲家庭、灾区家庭或父母双下岗、突发重大变故家庭学生以及退役复学立功受奖学生予以亲切关怀,要实现学费减免覆盖面,避免此次学费减免完成后另外申请审批。
四、评定工作的时间为2011年5月18日—31日,学生处助学办公室审核及公示时间为2011年6月7日—15日。
希望各系(院)认真落实2010年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认真做好此次学费减免工作,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生处 助学办公室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