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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7-10-20

                           延庆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延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办发〔2010〕25号)和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延庆县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11年3月至5月,组织事业单位及乡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县教委、县财政局等31个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共计163个。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2011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必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往届未就业的北京籍毕业生;2011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助理、支教大学生。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3.身体健康;
      4.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考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后,于2011年4月10日—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本人持报名表3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另交同版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老体育局体育馆(香苑街、第四中学南)进行现场报名和初审。
      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证明以及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助理需持所在乡镇证明。
      支教大学生需教委出具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参加招聘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参加专业性较强岗位招聘的人员须参加相关行业的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
      考试内容:公共科目的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
      考试时间:2011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
      2、专业科目考试
      是否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由具体招聘单位根据所招聘的岗位要求确定,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见现场报名处的单位招聘公告。
      3、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1年 4月25日以后登陆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jyqrc.com)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延庆县教育委员会组织本系统的面试工作,县后勤办组织报名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事业单位均参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结构化面试。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的拟录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六)体检
      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政审、公示
      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录用。
      (八)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体检、政审、公示各个环节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报考要求
      1.报考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在符合单位招考条件的前提下,每人可以同时报考一个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岗位和一个未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岗位。
      2.乡镇只允许2011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助理报考。
      3.报考者需仔细查看各招考单位的招聘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经招考单位资格审核人签字后,将报名表交到“信息录入处”,换取《领取准考证凭条》。
      4.年龄计算:以2011年4月1日为截止日期。
      5.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由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
      6.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7.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延庆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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