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帮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特困生减免学费办法》,特对2010-2011学年的学费减免评定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第一、各系(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特困生减免学费办法》要求,公正、公开、透明地开展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和举报反馈意见的采集,把学院的资助用到最需要的学生身上。
第二、各系(院)在评定过程中,要对新疆和东北雪灾、西南五省旱灾、青海玉树地震等灾区的家庭受灾学生给予重点关注,要根据受灾情况适当分配减免名额,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第三、各系(院)要对孤残学生、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下岗家庭学生以及退役复学立功受奖学生予以亲切关怀,要实现学费减免覆盖面,避免此次学费减免完成后另外申请审批。
第四、评定工作的时间为2010年5月18日—31日,学生处助学办公室审核及公示时间为2010年6月7日—15日。
希望各系(院)认真落实2010年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认真做好此次学费减免工作,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生处 助学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