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2010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学院2010年寒假放假安排,寒假假期自2010年1月25日—2010年3月8日,现将假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院)要在放假前召开专门会议,提醒学生注意返家期间的交通安全、防盗防骗的宣传教育。
二、放假前,各系(院)要对寒假期间旅游的学生提前做好统计工作,尤其对到境外旅游的同学做好安全、法制教育。
三、目前冬季流感疫情仍十分严重,各系(院)要加强健康卫生教育,提醒学生尽量减少到人多密集的场所,做好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四、寒假期间学生一般不要留校。经批准留校者,要服从学校值班人员的管理,安排好住宿、生活、学习等工作,发生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妥善处理。
五、假期结束学生应按时返校报到,不得无故迟到,因病、因事不能如期返校者,须提前向所在系(院)老师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3月1日至5日按照学校要求学生在家庭所在地自主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班的同学如在假期期间外出实习、求职,务必和本系(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保持联系。
顺祝同学们寒假顺利,春节愉快!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