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做好“元旦”节学生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学校2010年“元旦”节放假安排,“元旦”期间放假三天,即2010年1月1日至1月3日。现将“元旦”放假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临近期末考试,各系(院)应督促学生在“元旦”放假期间做好复习迎考准备,原则上要求学生留校复习,如因其它原因离校,各系(院)要提前作好登记。
二、各系(院)要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提醒学生假期外出要特别注意安全,对学生离校外出或回家等情况要履行严格的请销假程序并予以备案,应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请假,经系(院)批准后方可外出。在放假期间,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各系(院)对外出旅游、探亲的同学要加强健康安全教育,重点强调外出期间卫生事宜,以防感染疾病。针对当前全球甲型流感疫情的严峻状况,要求假期出行的学生做好甲流预防措施,尤其是到疫情较严重的国家、地区和城市,一旦出现相关症状,配合当地医疗机构,就地隔离观察治疗,并及时通知报告校方。
四、“元旦”放假前,各系(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和“防盗、防火、防骗”主题的安全教育,要求放假期间在校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一切意外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特别要求学生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件的发生。放假期间,严禁留校学生在宿舍内酗酒、吵闹、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五、离校学生应按时提前返校上课,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如期返校者,须及时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毕业班的同学如在假期期间外出实习、求职,务必和本系(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保持联系,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沟通求职招聘、就业通知等信息。
六、各院(系)在“元旦”放假期间应安排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于12月28日前报学生处。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