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2009-2010学年贫困生名单的通知
各系(院):
按照我院《贫困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09-2010学年贫困生名单的审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定范围:已取得我院学籍的2006级、2007级学生
二、审定依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贫困生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学院贫困生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
三、审定时间:2009年9月11日—9月15日
四、审定工作要求:
1、各系(院)在审定工作过程中要切实了解各学生的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认真核实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
2、在审定过程中要重点考虑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今年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区家庭学生,详细了解受灾家庭学生的经济状况,采取适当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3、各系(院)在审定名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主评议作用,结合学生实际表现,考察具体学生的日常生活,在审定过程中要有意识地把握学业上学风好、生活上作风好的总体导向。
4、各系(院)在名单审定结束后,组织学生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特困补助申请表》,并将学生名单汇总成《2009-2010学年特困生名单审定结果汇总表》上交至学生处助学办公室。
学生处助学办公室
200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