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关于做好2008年度兵役登记和统计预征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征集2008度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和《北京市海淀区二00八年度兵役登记公告》的相关精神,为切实做好学院2008届男性毕业生的兵役登记和2009届应届毕业生中有入伍参军意向的预征对象的统计上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学院已成立兵役登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系(院)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负责人的兵役登记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全力做好本部门学生的兵役登记统计和预征对象的初审、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具体内容及要求
1、关于2008届男性毕业生兵役登记的工作
根据上级指示和精神,2008年12月31日以前18岁至22岁的各级各类院校应届男性毕业生(指2008届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08年8月31日前到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兵役登记(学院武装部设立兵役登记站)。鉴于我院2008届毕业生已完成毕业派谴工作,目前已离校。希望2008届男性毕业生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及时了解本次兵役登记工作的内容、要求和重要性,学院武装部、学生处和各系(院)要克服困难,利用各种办法联系已毕业的学生,或通过我院校园网查询有关内容,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进行电子登记(填写并发送《适龄公民兵役登记表》至bydjciir@163.com)或回学校进行兵役登记,切实履行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关于2009届男性毕业生的兵役登记和有参军入伍意向人员的预征统计工作
根据上级指示和精神,2008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至22岁的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等)2009届男性毕业生,有参军意向者,也参加本次兵役登记工作,并应在2008年8月31日前在所在院校的相关部门进行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的报名、初审工作。鉴于我院2009届学生目前已放暑假,不在学院。希望各系(院)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利用各种方法尽快联系、通知学生,有参军意向的学生可通过电话委托、书信函件等形式到所在系(院)进行登记,或通过校园网查询相关内容、下载并填写专门表格,进行电子登记。所在系(院)应负责本系(院)2009届有参军意向毕业生的报名、兵役登记、统计、初步资格审查(含目测身体、政审等)工作。
3、兵役登记所需证件及材料
进行兵役登记所需证件及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户口本、一寸免冠相片4张
三、时间安排
1、2008年8月1日至8月31日,学院设立兵役登记站(设在办公楼325房间和108房间)接受2008届男性毕业生的兵役登记、咨询工作。
2、2008年8月1日至8月20日,学院各系(院)要与2009届男性毕业生联系,做好本部门2009届毕业生的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的报名、兵役登记、统计、初步资格审查工作。
3、2008年8月20日至8月31日,学院兵役登记办公室负责汇总兵役登记站及各系(院)的兵役登记情况,上报海淀区兵役登记管理机关。
四、学院兵役登记站办公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生工作部:办公楼325房间,联系人:丁建安,联系电话:010-88561794
学院保卫处:办公楼108房间,联系人:郑 静,联系电话:010-88561999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0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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